第一章 建立国家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以下简称抽查)制度
第二章 抽查的依据是产品的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章 承检单位对封样和检测要有详细记录
第四章 对复查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原处理机关在适当场合或通过新闻单位予以说明
第五章 本办法授权国家标准局负责解释
有关单位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汇总送国家经委。
但公布产品监督抽查的检测数据,应由国家经委指定的报刊负责。
产品监督抽查的样品由生产企业无偿提供..............................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doc 5) 摘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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