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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资料名称: 邯郸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doc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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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签订地点:邯郸市 签订时间:2005\7\1 合同编号:008 甲方(业 主):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的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邯郸市丛台区柳颐小区7-5-9号 施工内容:以施工效果图及施工预算报价单所示的内容为准。 施工方式:大包。 合同总工期为40天,自2005年7月1日到2005年8月10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二、 双方工作 1、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 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2) 协调邻里及物业的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源、电源、气源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工作。 2、 乙方工作 (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图纸、施工预算报价单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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