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施工
项目的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其法律行为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项目
经理应按照承包人订立的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所承接的任务,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 《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施工合同的各项履行规则。
项目合同管理应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的管理。
承包人在
投标前应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施工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要求的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及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员。
投标人应
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深人地分析和研究招标文件,着重掌握招标人对1程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分析投标风险、工程难易程度及
职责范围,确定投标报价策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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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合同管理(doc 8)摘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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