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流动、晋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公司的各类人员在公司内部有序、有效的合理流动,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华春集团及下属分公司的员工流动、晋升进行管理。
3 正文
3.1员工内部流动的原则
3.1.1 有利于人员优势的整合和优化;
3.1.2 有利于员工的发展;
3.1.3 有利于业务发展的需要。
3.2 员工内部流动的需求
3.2.1 员工因自我发展所提出的提高能力和丰富职业经验的需求;
3.2.2 员工综合评估的结果;
3.2.3 部门组织机构调整的需求;
3.2.4 岗位空缺的需求。
3.3 员工内部流动的方式
3.3.1 正常调动
3.3.2 竞聘上岗
3.4 员工可参与内部流动的条件
3.4.1 由本人提出调动须在原岗位工作三个月(含)以上,普通员工一年以上。组织调动不受此限制。
3.4.2 符合竞聘职位要求者;
3.4.3 直接上级同意其流动者;
3.4.4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仍需进行流动者,由该人员所属部门的直接上级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共同审批,意见仍不统一者,由分公司总经理、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5 员工内部5 员工内部流动流程和程序
3.5.1 员工流动流程(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