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秘 书 学
《秘书写作》
第一章 秘书写作基础
第一节 秘书写作的含义与特点
一、秘书写作的含义
秘书写作是指文秘人员因工作需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起草完成的各类公务文书及其它应用文书的写作。它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秘书人员的写作行为本身;二是指写作行为所为产生的,以文字、文本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成果。本书主要是指后者。秘书写作不是独立的文种或文体,而是各级各类单位的秘书人员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写作的具有特定体式的系列文章的泛称,属于应用写作的范畴。其使用范围虽不及应用写作广,但具有应用写作的全部特性和一般应用文所没有的专业特性。
秘书写作是秘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秘书工作就有秘书写作,因而秘书写作的体式与内容受到秘书工作的影响与支配。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秘书工作的内容不断地发生变革,秘书写作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据学者考证,我国有记载的秘书工作有300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秘书写作的体式与内容不断发展、完善、丰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早期的秘书写作以政府文告等公务文书为主。《尚书》可以看作是我国第一部以公务文书为主体的文集,秦焚书后,从汉初搜集到的28篇来看,主要是以典、谟、训、诰、誓、命、令、上书、檄、移书等形式反映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处理情况。随着国家治理体制的完善,又出现了状、判、勘合等司法文书。在经济活动中,伴随着大量商品交换的出现,产生了“质”、“剂”等商务性文书。今天的秘书写作既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文类、行政事务类文书,也包括经济单位的商务类文书以及常见的日用类文书与宣传类文书。与过去相比,秘书写作的种类更多,内容更广,体式更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