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決定案子是否可以評等
第二章、業主或主辦機構提供交易的基本架構及該標的物的基本資訊
第三章、初步溝通,瞭解該交易的問題點及克服方法
第四章、評等公司僅決定案子是否為可評,但不負責建議如何架構一個證券化交易
第五章、準備訪談的工作:
第六章、不動產的委託人-瞭解證券化目的及其財務狀況
第七章、不動產管理人-瞭解過去的管理記錄,因為管理的品質會影響現金流量
第八章、鑑價公司-瞭解房地產市場狀況,大樓本身及所在地的競爭力,鑑價所用的假設
第九章、實地查訪該不動產
第十章、資產、證券化架構、法律的分析
第十一章、評等委員會會議
第十二章、評等監視
第十三章、每月固定收取不動產現金流量報告
第十四章、現金流量是否符合當初預期,足以資付投資者本息
第十五章、評等的調整
第十六章、評等代表受評不動產依據交易合約規定,在最後到法定期日前及時償還本金與支付利息的能力
第十七章、評等不反映提前償還的問題、受益憑證的投資報酬率、降等的可能性、及其他參與者的人為欺騙或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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