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分院
产品成本核算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分院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成本核算的领导、协调工作,通过明晰
职责、强化
考核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贯彻实施。
成本核算的实施由财务部具体
组织,二级核算由二级财务负责组织实施,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有关制度,狠抓基础工作,完善内部
流程。
第四条 定额成本由 生产中心 会同 科技中心 、
经营部、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并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 内部结算价格由 经营部 会同生产中心、
销售公司、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作为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 产品(含半成品及自制件)代码由 生产中心 会同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建立代码库,并及时更新。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试行)(DOC 15)摘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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